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1985年9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 198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