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初,蒋介石以发表《敌乎?友乎?———中日关系的检讨》为契机,推动国民政府转变对日政策,并首先由王宠惠代表中国政府提出了对日关系的三原则。早已确定对华政策的日本,专注于发动华北事变而对此冷淡,待中国政府由驻日大使明确提出三原则之后,才于10月4日阁议决定了广田三原则,并要求中方首先予以接受。此后中日双方在1935、1936年的下半年,围绕三原则和调整国交问题,进行了多次外交谈判,但均以无果而终。1937年7月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日本在初期继续坚持广田三原则作为处理中国事变的外交政策,在攻占广州、武汉,且汪精卫集团投降之后,1938年12月22日近卫首相根据第二次御前会议决定而发表的第三次声明,明确提出了取代广田三原则的近卫三原则。此后,通过1939年12月30日的日汪密约、1940年11月30日的日华条约,日本将近卫三原则作为对华政策的根本方针,进行了细化并最终固定下来。对于广田三原则与近卫三原则,我们在看到其表、里不一的暂时矛盾现象的同时,更要认清其表、里的如一。